问题 | 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优惠政策 |
释义 |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适用企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起始时间:2020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 2.转让条件:转让技术的所有权技术指专利韩国防专利算机软件著作权成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是权利人依法就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享有的,专有的权力。 二.如何办理这项优惠: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及其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在预缴申报时记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 三.留存备查资料清单 1.所转让的技术产权证明; 2.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 (1).技术转让合同 (2).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3).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4).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3.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 (1).技术出口合同副本 (2).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 (3).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 (4).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5).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6).有关部门按照商务部,科技部发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出具的审查意见 4.转让技术所有权,其成本费用情况;转让使用权的,其无形资产费用摊销情况 ; 5.技术转让年度,转让双方股权关联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九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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