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放弃债权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债权人放弃债权的,则该债权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债务人不需要偿还债务,但是如果是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的方式逃避债务的,则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一、欠钱人死了还要还钱吗 其一、债务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其二、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债务人的遗产来偿还债务。 其三、债务人没有遗产的,则不用再偿还债务,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 二、民法典中合同的撤销权怎么行使 分情况行使:1、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债务未还清可以转让财产吗? 不可以。个人未还清债务,如果是为了逃避债务而转让财产的,转让行为是无效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财产转让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