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下列哪些制度体现了行政许可的便民原则 |
释义 | “一个窗口”对外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统一办理行政许可体现了行政许可的便民原则。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确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行政机关应主动提供符合法定要求的申请书格式文本,允许并鼓励申请人员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便民,简单地说,就是方便人民群众。国家机关要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行政许可实施中的便民就是要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和获得行政许可,降低行政许可的成本。便民原则是我国法制的一项重要原则,在诉讼、复议、仲裁等制度中,都体现了便民原则。行政机关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其工作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福利。因此,行政机关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要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方便人民群众办事。但是,过去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也出现了实施行政许可的环节过多、手续繁琐、时限过长、“暗箱操作”、人民群众办事难的情况。这就需要从法律上、制度上解决问题。 高效便民,是衡量行政机关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也是决定行政机关能否真正落实服务于民宗旨的重要环节。高效便民原则是针对行政活动的效率所提出的要求,因为一个“好”的政府,其行为既应当是合法的,也应当是有效的。高效便民原则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 1.行政效率,即行政机关应当积极、迅速、及时地履行其职责、实现其职能,严守时限规定,并不断降低行政成本。 2.便利当事人,即行政机关应当尽可能减少当事人的程序性负担,节约当事人的办事成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六条 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三条 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四)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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