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辆的报废流程,分别是: 1、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并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2、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解体后七日内将相关资料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出具注销证明。 车辆应该去哪里报废 车辆应该去具有一定资质的企业报废。多数报废车回收企业,都是以废旧物资回收资源再利用为主营业务。报废车回收企业,厂区内拆解后分类的汽车零部件堆积如山,还停放着家用轿车、公交、大巴等不同车型的待拆解车辆。对于送到回收企业的车辆,首先会查看相关手续资料是否齐全,然后根据行车证进行比对,核实车辆信息。之后对车辆进行拍照、过磅,一辆车从入场到拆解完,整个流程一般需要10-15天。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