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着购房合同能落户吗 |
释义 | 拿着购房合同不能落户。一般情况下,只有购房合同是不可以办理落户的,通常必须通过房产证才可以迁入户口,购房合同无法办理入户的。当事人需要购买商品房并交付费用,公安机关已经编制了楼牌号码,本人已居住于此,则可以办理户籍登记搬迁。如果不能落户,一般是购房合同没有送到房管局,购房合同还没有备案所致。 1、如果需要迁入的房产证上已经着落了产权人的户口,现在需要迁入户口的人与房产证已经落户的产权人是允许随迁户口的亲属关系或配偶关系,那么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迁户口人的名字可以不是一个人。 2、如果需要迁入的房产证上没有着落了产权人的户口,那么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迁户口人的名字就必须是同一个人,只有当产权人迁户后,其它相关亲属才能迁入或同时随迁。 一、落户的流程如下: 1、房产所在地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的证明; 2、到户口原籍公安局或派出所,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入户手续; 3、房产所在地各个公安局的办证中心,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到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二、落户的方式如下: 1、学历入户,入户中心城区,需达到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直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入户郊区市县,须达到中专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 2、购房入户,在中心城区、区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 3、暂住入户,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总之,拿着购房合同不能落户。落户的流程一般是到房产所在地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到户口原籍公安局或派出所、房产所在地各个公安局的办证中心进行,落户的方式主要是学历入户、购房入户、暂住入户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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