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附条件合同所附条件具有以下特点: 1、附条件由双方约定,并作为合同条款纳入合同。与法定条件最大的区别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是由当事人的意思选择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因此,双方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附加条件; 2、条件是未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现有的事实或未来必须发生的事实或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附加条件。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不能作为附加条件,如子女继承父亲的遗产,直到父亲死亡; 3、附属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法律效力的附属意思。它不同于当事人约定的所谓供应条件和支付条件,后者是合同本身内容的一部分,附属条件只是合同的附属内容; 4、附带条件必须是合法事实。违法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如双方不能同意杀人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