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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中的明示条款与暗示条款有什么不同?
释义
    法律分析:合同中的条款可以分为明示条款和暗示条款两种。明示条款是指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条款,是双方共同认可的内容;而暗示条款则是指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但根据合同性质、交易习惯和有关法律法规等因素,可以推定双方应该履行的义务。明示条款和暗示条款在合同解释和执行中有着不同的作用。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以及有关法律规定,约定合同条款。
    2.《合同法》第八十八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依照合同性质、交易习惯和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含义有争议的,应当根据合同的词语、上下文和交易习惯等确定合同含义,不得以自己的单方意见解释合同。
    综上所述,合同中的明示条款是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内容,具有直接的约束力;而暗示条款则是根据合同性质、交易习惯和有关法律规定等因素推定的内容,虽然不像明示条款那样明确,但在合同解释和执行中同样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明确约定重要条款,同时也要考虑合同中可能存在的暗示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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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3: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