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西婚假法定多少天2022年新规定 |
释义 | 江西省婚假是18天。统一规定的婚假天数是1到3天,但是一般是按照最高天数进行放假的,同时江西省还在统一婚假的基础上面增加15天,两者相加,就可以享受18天的婚假。只要是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的,就可以享受18天的婚假,未按照法律的规定领取结婚证的,就无法享受婚假。在婚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发放工资,不得进行克扣,必须向劳动者发放足额的劳动报酬。 一、江西婚假国家规定2022 1、修改后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共同育儿假,以上假期基本都处于全国较高水平。 2、现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18天婚假。 二、新《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 新《条例》共修改了36条,删除了19条,增加了4条。对与三孩生育政策无关的内容,原则上未作修改,主要内容和特色体现在三个方面: 1、优化生育政策 一是落实国家生育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二是明确优化生育政策的目标,即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三是尽可能放开生育限制,如扩大生育登记服务对象范围,明确所有生育子女的夫妻都可以进行生育登记;取消了再生育审批,对因子女死亡或者残疾可以再生育的,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或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无需审批。 四是取消处罚条款,对生育三孩以上子女的,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 2、完善支持措施 一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财政、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二是加大对生育保障的支持力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共同育儿假,以上假期基本都处于全国较高水平。 三是拓展优生优育服务范围。规定对育龄妇女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规范开展不孕不育症诊疗。 3、保障合法权益 对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计划生育家庭,继续实施现有的奖励扶助措施。 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增加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上述人群众建立健全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的条款; 对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的,增加了“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每年给予适当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的条款。 法律依据: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育儿假。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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