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认购协议签订后多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这个问题。依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开发企业应当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但是并没有规定一定要在多长时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所以,一般实践中是由开发商和买房人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或者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明确写明何时签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