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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株洲护照在哪里办
释义
    在株洲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
    株洲市办理护照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当地的出入境管理局机构提出申请;
    2、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制证: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
    5、领证: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申请护照材料如下:
    1、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背景色以各地出入境管理处规定为准;
    2、已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
    3、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综上所述,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当场受理,15日之内就可以办理成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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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0:3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