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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是什么意思
释义
    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具体详情如下:
    1、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2、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将会遵循五个原则,即“统一缴存,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住房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3、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人。
    4、房屋维修基金是用于公共部位和物业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公共部位是指物业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储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5、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法律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
    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第五条
    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百分之2到百分之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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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2:0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