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查处涉密案件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决定是否立案前应当对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案件线索进行初查。 审查行为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的有关信息是否属于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商业秘密”应当具备秘密性、价值性与保密性这三种特征。 涉密案件包括: 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2、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3、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4、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5、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6、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7、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8、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9、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综上所述,国家秘密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家秘密是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表现形式,是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也是国家财产的一种特殊形态。国家秘密一旦泄露,必将直接危害国家的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科技安全和文化安全,直接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