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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怎么办
释义
    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但必须是建筑用地。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使用权作担保财产以保证自己或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债权人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变价处分权和就卖得价款优先受偿权。
    一、抵押的特征有哪些
    抵押的特征如下:
    1、抵押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
    2、抵押权属约定担保物权而非法定担保物权;
    3、抵押权是不转让标的物占有的物权;
    4、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
    5、抵押权的成立和存续只需要登记,不需要转让标的物占有;
    6、抵押权的内容是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二、预售方违约应该怎么办
    预售方违约处理:
    1、预售方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房屋位置、结构、层次、质量和条件。如果预售方要求按原合同履行,应予以支持;预售方确实不能提供原合同约定的房屋的,预售方可以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原合同,预售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预售方延迟支付期限的,也按上述处理;
    3、如果预售方通过广告或其他方式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信息,误导他人预购其商品房,预售方应赔偿销售关系无效和预购方造成的损失。
    在商品房预售的整个过程中,从土地出让到产权证办理,买受人随时存在商品房所有权风险。如果土地使用权抵押后预售,一旦银行行使抵押,土地使用权将与土地上的新房一起拍卖,买方将面临无房无地的局面。
    三、土地性质划拨和出让的区别有哪些
    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划拨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它属于行政行为,而非民事行为。在划拨时,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设定了一定的限定条件,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出让土地是一种独立的物权,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范围内任意的处置权,如转让、出租和抵押等。划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界定,使用权人在行使财产权利时要受所有权人的控制或干扰,还不能成为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物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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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