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自改造下水主管道 |
释义 | 律师分析: 属于故意毁坏公共设施。严重的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地下管道属公共设施,属全体业主或街道所有,单户业主无权私自截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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