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要什么交哪些材料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起诉离婚要交的材料如下:(一)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要求,并提出相关的证据);(二)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三)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等夫妻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四)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五)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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