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熊孩子偷着打赏主播家长能要回。八周岁以下的孩子因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对于其打赏行为,法律不承认其行为效力,无论打赏多少,家长有权要回其打赏主播的钱财,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如果打赏的数额跟其年龄、智力可以作出的民事行为不相符,或者家长作为法定代理人不同意的,那么家长也是可以要回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