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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权赔偿款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释义
    赔偿款不在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消息是真的,同样的道理,有一部分人当年的收入可能预期交税时的收入,这也就意味着少部分群体得补交个人所得税。所以,此次税务机关的汇算清缴,实际上就是针对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多退少补。
    一、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税发文件的规定,境外人员的下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工资扣税还能还回来吗
    工资扣税一般不能还回来,是否会返还需要看国家是否有相关的退税政策。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雇佣单位在用人的时候也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只要没有多缴一般是不会退还的。个税手续费返还,是指企业代扣代缴员工个税时可以相应地从税务机关按2%比例取得返还的手续费。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正常来讲,申请个税退还的正当理由大致分为七种:
    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上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具体如下:
    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具体如下: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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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0:3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