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天津高温补贴标准为每天41元,按照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日均工资的12%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元。高温补贴按照每天的工作时间计算,并每月发放,将其纳入企业的工资总额,但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法律分析 天津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天41元。高温津贴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元。高温津贴按日计算、按月发放,纳入企业工资总额,但不作为最低工资组成项目。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该内容由 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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