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为加强长江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和合理利用,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长江渔业生产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有关法规,特制定本规章。,凡在长江干流及其通江水域从事渔业生产或与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必须遵守本规章。,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负责长江渔业资源的管理和协调工作。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农业部东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法律依据:《长江渔业资源管理规章》第一条 为加强长江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和合理利用,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长江渔业生产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有关法规,特制定本规章。,《长江渔业资源管理规章》第二条 凡在长江干流及其通江水域从事渔业生产或与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必须遵守本规章。,《长江渔业资源管理规章》第三条 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负责长江渔业资源的管理和协调工作。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农业部东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