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第一审简易程序的受理时效是多久 |
释义 | 第一审简易程序的受理时效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必须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审理期限的规定,否则,简易程序就失去了实际意义。 《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实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关于简易程序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简易程序只能在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时适用,不适用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也不适用于第二审案件。对于一审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如果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二审法院应当采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以弥补先前采用简易程序可能出现的不足。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公诉人可以不出庭,被告人如果未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也可以不必为其指定辩护人。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自诉案件,宣读起诉书后,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 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可对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中有关开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和环节省略。但是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刑诉法第一审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简易程序只能适用于: 1、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由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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