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下: 1、纠纷当事人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通过其他中间人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 3、依法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4、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宅基地房只能转让使用权,不可买卖。转让需满足以下四点: 1.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批准; 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宅基地申请条件如下: 1、提出申请建房申请人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受理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受理后,集体组织成员进行讨论后,有集体代表对讨论结果进行公布。 3、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审查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建房并公布后,向乡、镇政府国土部门申报建房申请。 4、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将建房申请等材料报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5、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建房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建房申请等材料进行审核。 6、申请建房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村民住宅建设和用地申请表》。 ②、户口簿及家庭成年成员的身份证影印件。 ③、拟建房屋与相邻建筑毗连或者涉及到他人权益的,应该取得索权人的同意,且有书面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