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有权选择自己的辩护律师,但一旦选定就不能随意更换。如果对辩护律师的表现不满意,可以向法庭提出替换申请,但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否则法庭可能会拒绝替换申请。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告人可以选择自己的辩护人。辩护人在依法履行职责中受到非法侵害的,有权要求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有权选择自己的律师,律师应当接受当事人的委托。”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死刑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有权指定辩护人。被告人指定的辩护人在庭审中不得更换,但被告人和辩护人一致同意更换的除外。” 综上,被告人只有在充分的理由和证据的情况下才可以向法庭提出替换申请,否则法庭可能会拒绝替换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