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师的产假包括寒假和暑假吗 |
释义 | 不包括。女教师休产假时遇到寒暑假时可以顺延。《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中原文为:关于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可否延长寒暑假时间的问题,根据劳动部劳安字 (1989)1号文件精神和劳动部有关部门的意见,经研究,同意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一、大学生异地医保怎么办理 大学生医保卡异地可以用。寒暑假回家期间发病后在外地就医的,一般只要事后携带规定材料就可以报销。这种情况适用于回原籍(家庭所在地)治疗,学校可以开具相关证明;非寒暑假期间到因教育实习、课题研究、社会调查等原因,需要外出,并且在外出地发病需要看病(使用医保卡报销的),这个必须事先在外出前就到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报备方可在回厦门后报销相关费用。 二、病假超过多久不享受年休假 关于病假多久可以取消年假的问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双减政策对教培平台的影响 “双减”政策包括校内、校外两方面。校外主要针对培训学校,尤其是学科类。内容上,不得超纲,抢跑间上,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运营上,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校内主要是提升教学质量,提供课后托管服务,严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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