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程序中,如何避免被征地人未及时知情? |
释义 | 法律分析:征地程序中,被征地人未及时知情可能导致违法行为,因此应该采取措施避免此类情况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以下是避免被征地人未及时知情的建议: 1. 征地前应及时通知被征地人,告知征地原因、征收范围、补偿标准等信息; 2. 征地程序中,应及时公示相关信息,方便被征地人了解征地进展情况; 3. 征地过程中,应与被征地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4. 征地结束后,应当对被征地人进行补偿,并及时公示补偿标准、方式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土地征收应当以公益为目的,征收必须得到合法的补偿,征收过程必须合法、公开、公正、及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征收单位应当在法定程序和期限内通知、告知征收的内容、工程规划和补偿标准等有关情况,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征收单位在征收土地时,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本法的规定,与被征收人协商,征收公平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土地征收应当公开公示征收计划、征收范围、用途、补偿标准、征收进度、拆迁安置和生活保障等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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