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团法人中的股东资格要如何取得 |
释义 | 取得方式有三种:1、原始取得,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可分为两种情形: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2、继受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3、善意取得,即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条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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