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不开二次供水合法吗 |
释义 | 物业不开二次供水不合。法具体如下: 1、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归小区业主共同所有,对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实施改造并移交供水企业管理; 2、即使是二次供水,物业公司也没有给业主停水的权力,业主不交纳物业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不应该给业主停水; 3、二次供水收费标准是根据当地具体规定来征收的,通常是不附加二次供水的费用,其缴纳的水费包含二次供水的费用。 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如下: 1、房屋的维护与修缮管理,这是房屋物业管理的主要方面。房屋及其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房屋及设备在正常状态下适用,不因不合理设施、不正确的使用造成损害,保持房屋及设备的完好。通过房屋及设备、设施的修缮延长房屋及设备、设施的使用年限,减少自然淘汰。充分发挥房屋及设备的效用,做到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绿化管理。制定和实施管区内的绿化管理条例,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一个温馨、优雅的生活环境; 3、卫生管理。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一个高品质的卫生环境区域,满足产权人、使用人的居住需求; 4、治安管理。包括对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5、车辆交通管理。对小区的主要通道,停放车场地及设施的管理; 6、公用市政设施管理。进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电、通讯等市政设施的委托管理,包括代收代交有关费用; 7、违章建筑的管理。配合违章建筑主管部门,对违章建筑进行举报监督管理; 8、多种生活服务。进行公共楼道、楼外道路及公厕的保洁清扫,垃圾清运等常规性服务;开辟夜间收费停车场、收费农贸市场、旅游服务、养花种苗出售等经营性服务。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方便,增加收入,弥补管理经费的不足。 综上所述,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物业是没有权利停止供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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