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征收管理的单位破产、解散、死亡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从其财产清算中优先另行提取其应纳税款。故而,即便单位破产,公积金仍可从财产清算中先行提取。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十七条:个人所得税法征收管理的单位破产、解散、死亡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从其财产清算中优先另行提取其应纳税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单位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解散的,应当优先保障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权益; 3.《公积金条例》第七十三条:用人单位连续六个月未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依法解散或者被吊销登记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继续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或者提前一次性结清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