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需要在打官司时与律师坦诚相待? |
释义 | 律师会见时需遵守禁止性规定,不得传递违法犯罪信息,包括串供等行为。不能带非律师和家属参加会见,禁止传送禁止物品。律师应注意交流方式,不教导当事人说话,不承诺结果。需耐心倾听陈述,但慎重预测案件前景。若律师有不当行为,可举报。 法律分析 律师接受当事人或家属的委托,当然会对委托人负责,当然要说实话了,但如果需要传递的话是违法犯罪的,律师可能就不会传了。 律师会见时不能违反禁止性规定,可以列举一些主要规范:1、不能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递任何案情线索,包括检举揭发犯罪的线索、不能使用自己的手机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外界通电话、不能用各种方式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也不能用肢体语言或夹带字条或手心写字等方式传递有串供嫌疑的信息、不能带非律师参加会见,更不能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参加会见、不能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送监管场所禁止的各种信息、物品、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会见之机逃离监管场所、要注意交流说话方式,不能教导当事人怎么说、禁止疏通关系和承诺案件结果、耐心倾听当事人陈述,但预测案件前景时要慎重0、不宜直接询问当事人有没有实施所指控的犯罪行为。若律师有不当行为可以举报。 拓展延伸 打官司时如何与律师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 在打官司时,与律师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至关重要。首先,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是关键。双方应保持频繁、及时的沟通,分享案件进展和相关信息。其次,建立互信和坦诚相待的关系。双方应相互尊重,律师需要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期望,而客户也应相信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此外,密切合作和合理分工也是成功的关键。双方应明确各自的责任和角色,并密切协作,共同制定和执行战略。最后,及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文件,配合律师的工作,以确保案件进展顺利。通过以上措施,可以建立一种高效、信任和合作的关系,从而提高打官司的成功率。 结语 律师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对其负有责任,并应坦诚相待。然而,律师在传递信息时需遵守法律规定,不能涉及违法犯罪。律师会见时也需遵守禁止性规定,如不传递案情线索、不串供、不带非律师参加会见等。双方建立有效合作关系也至关重要,包括良好沟通、互信坦诚、密切合作和及时提供必要信息。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提高打官司的成功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理申诉、控告请变更强制措施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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