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居住证受理条件有哪些?麻烦具体说说 |
释义 | 一、申请单位资格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为其聘用员工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 第七条,来京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一)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 (二)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有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有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第八条 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当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如实提供证明其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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