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学生有残疾证的可以申请助学金 残疾证即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目前,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凡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残疾证可以申请助学金的具体案例: 据介绍, 具有本市户籍的学龄前残疾儿童,进入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持残疾人证的3-6岁残疾儿童,每生每年助学金1000元。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学生:具有本市户籍,持残疾人证,就读小学、初中的残疾人学生,包括具有学籍送教上门的残疾人学生,每生每年助学金1000元。 高中(中专)阶段残疾人学生:具有本市户籍,持残疾人证,就读高中阶段(含中专)的残疾人学生,每生每年助学金1000元。 对于高等教育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具有本市户籍,持残疾人证,考取国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本科、研究生和博士生)的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其中,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低保和低保边缘)每生每年助学金3000元; 对于特殊原因导致家庭困难,严重影响学生入学的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在入学当年一次性发放助学金2500元。 大学生在学校在籍期间,包括留级期间也可申请领取助学金。在残疾人接受成人教育期间,凡具有本市户籍,持残疾人证,参加成人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育的残疾人,在取得毕业证书后一次性助学金2500元。 此外,助学金每年复审一次,对于已审批的在校(园)残疾人学生,每年9月底前,由学校(幼儿园)为残疾人学生出具在校(园)就读证明,送至学生户籍所在地残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