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7月底离职还有没有高温补贴 |
释义 | 这位提问的朋友,您好,您所向我提问的问题呢,是属于工资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您可以先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您别慌,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相关的法律条文我都帮你收集好了,你可以参考一下,我国的《劳动法》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但具体还得结合案件的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惑,可以继续向我询问,我会力所能及的帮您解答。并认真帮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员工中途离职高温补贴吗 如果员工是在户外高温下工作,那么高温津贴是法律规定需要发放的,员工在离职时如果之前存在享受资格,是可以要求单位发放的,如果是在室内工作,并非高温环境下,那么是由单位自行确定发放条件的,那么由单位的规定进行执行。 二、不发的后果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而不发放的,属于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者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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