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车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每月1日、6日、11日、16日、21日、26日、31日为限行时间; 车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每月2日、7日、12日、17日、22日、27日为限行时间; 车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每月3日、8日、13日、18日、23日、28日为限行时间; 车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每月4日、9日、14日、19日、24日、29日为限行时间; 车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每月5日、10日、15日、20日、25日、30日为限行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