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疫情房租不一定可以退租。需要根据承租人因疫情影响居住的具体情况而定。疫情是不可抗力因素,但是能否作为减免租金的法定事由是实际情况实际分析的。如果因疫情隔离对房屋使用了居住功能的,未影响到原租赁合同目的中的使用用途,不可主张减免租金。如果因疫情无法使用、无法回到房屋的,未能实现租赁合同目的,可向出租人主张减免租金。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疫情阶段可以退房租,但需要按照租房合同上的约定进行赔偿。除此之外,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或者出现租赁物危害健康等法定违约情形时,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并全部退还剩余房租。如果疫情只是暂时影响到合同的履行,可以通过延期履行来实现合同的目的,对此不能行使法定解除权,不能退房。只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实际性的不能实现时,当事人才可以解除合同,如因疫情导致无法使用期限超过租期的大比例时间或超过租期的,就可以退房。 拓展资料:承租人可否申请租金减免? 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导致房屋无法正常使用,承租人以此要求出租人减免一定期限内的租金的,可视情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