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政府投资项目预留保证金的比例为工程价款的5%左右,社会资金投资项目,参照执行。一般由合同双方约定,此规定非强制性。保证金的预留期限一般为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具体也可以由双方商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一、合同保证金一般为多少? 合同保证金指的是签订合同的一种约定。一般主要是用来保证双方能够妥当的履行合同义务的,一般来说是在基本履行完毕合同内容后即确认收货后退还的。当然,如果有约定具体的退还情况和退还时间的话,那么就按约定的为准。 一般来说合同保证金一般为总合同价的5%-10%左右,但是如果工程采用的是最低价中标法中标的话,保证金会是总合同金额的15%左右。 关于合同保证金,目前经常出现的基本是3种:商业合同的保证金、劳动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租赁合同保证金。 二、工程质保金是3%还是5% 工程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3%。 工程质保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做工程是需要发包方按照合同的约定预留保证金的。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3%,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 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