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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手续,怎样做才能办理
释义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双方应带齐以下有关法律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证明书;
    3、如代理人办理,应有法人代表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4、借款合同(主合同);
    5、抵押合同;
    6、抵押物的产权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
    7、如果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拥有,应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书;
    8、如果是重复抵押,应提供前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
    9、如果是共有房产的抵押,应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10、抵押人应有声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
    11、其他与抵押有关的法律文件。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办理手续:
    1、受理申请;
    2、组织报批材料;
    3、市局代市政府审批;
    4、核收费用;
    5、注册登记;
    6、核发他项权利证书。
    三、对核准抵押登记的,登记人员在抵押人的《房地产证》上他项权利一栏中加盖抵押专用章,填写抵押日期及抵押权人,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及录入电脑。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抵押期限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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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