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基金构成有哪些,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有哪些 |
释义 | 工伤保险基金构成包括企业缴纳的保险费、滞纳金和利息等,支付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辅助器具费等,领取工伤保险金需要符合条件,用于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预防等费用,不得用于投资运营或其他用途。 法律分析 工伤保险基金构成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所缴纳的保险费、逾期缴纳保险费的滞纳金、工伤保险基金所产生的利息等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有医疗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住宿费、辅助器具费等。 一、工伤保险基金构成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工工伤保险基金构成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2.工伤保险费滞纳金。 3.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金。 工伤保险费根据各行业的伤亡事故风险和职业危害程度的类别实行差别费率,并每5年调整一次。 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有哪些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工伤保险基金怎么领取 工伤保险基金是在符合工伤保险的领取条件,才可以领取工伤保险金,工伤保险基金主要用于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结语 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包括企业缴纳的保险费、逾期缴纳的滞纳金和基金利息等。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则涵盖医疗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辅助器具费等。工伤保险费根据行业风险和职业危害程度的不同实行差别费率,并每5年调整一次。领取工伤保险基金需要符合领取条件,用于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等费用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不得用于投资运营、兴建办公场所或挪作其他用途。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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