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您好,不是的。 在我国,有效的遗嘱形式可以分成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以及录音录像遗嘱。其中,只有自书遗嘱需要由本人亲笔书写,其他遗嘱并不需要。 家与家律师提醒,不同的遗嘱存在不同的有效条件,在立遗嘱时一定要了解不同遗嘱的形式要件,以防遗嘱无效。 当然,遗嘱毕竟涉及到对个人身后财产的分配,专业性相对比较强,如果您存在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律师。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134 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1135 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1136 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1137 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1138 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第1139 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