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于质量问题的赔偿规定如下: 1.发生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退货或者要求更换、修理,运费由经营者承担。 2.商品质量问题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等。 3.经营者明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仍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消费者有权主张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法律客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