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义和镇近年来围绕建成“山水新城•幸福义和”,统筹推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以构筑绿色屏障、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家园为导向,以建成完善农村路、水、电、讯、房、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开展农村“五清五改五化”(五清:即清院坝、清沟渠、清垃圾、清散养、清残垣断壁;五改:即改厨、改厕、改圈、改排水、改习惯;五化:即绿化、净化、亮化、美化、文化)整治行动为抓手,以整治场镇、村级阵地、居民点、村民大院、公路沿线、加工企业等为重点,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争创一批涪陵区级乃至重庆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社区),为生态“留白”、给自然“种绿”,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实现山水、田园、城镇、乡村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守住绿水青山,留住最美乡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