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关系解除后子女和养父母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如何 |
释义 | 收养关系解除后子女和养父母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如下: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随之消除;未成年的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 一、领养的孩子可以和亲生的孩子结婚吗 领养的孩子不可以和亲生的孩子结婚。 1、收养孩子以后,该孩子与收养家庭成立法律拟制血亲关系; 2、依托于该关系之下的家庭成员,在法律上被认为具有血缘关系,所以不可以通婚。 亲生和领养的继承权是一样的。 1、养子女就是指被人收养的子女。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因收养行为而产生。同时,养子女和自己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也因收养行为而消除。 2、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的关系相当于因为收养关系而成立的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即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和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样的。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的权利义务是一样的。 二、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承担抚养费吗? 解除收养关系后不需要继续承担抚养费。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所以养父母无需再对养子女支付抚养费,养子女的抚养费应有其亲生父母支付,但是养父母愿意继续支付的,法律也不会加以阻止。 三、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解除收养关系将会产生如下的法律效力: (一)拟制血亲关系的解销。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二)自然血亲关系的恢复。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三)解除收养后的财产问题及其处理。具体的是: 1、成年养子女的生活费给付义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2、养父母的补偿请求权。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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