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过经济适用房离婚了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
释义 | 刚离婚是可以申请公租房的,只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都是可以申请公租房的。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在申请公租房的时候一定要有支付租金的能力,要满足相关的规定,比如说,在目前为止没有住房可以居住,或者是家里的住房不足13平米,这种人群是可以申请公租房的。 一、公租房能够继承吗 公租房又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个人出租住房的不足。在我国,个人出租住房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数量少,尤其是在大城市可供出租的房屋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二是我国城市人口膨胀,住房资源紧缺,加之各城市纷纷出台“限购令”,致使私人出租住房难以成为租赁住房的主体,发展空间较小;三是因可供出租的房屋远远不能满足需求直接导致了过高的租金和“群租”现象。四是房屋租赁专业经营机构少,出租房屋都是私人闲置房屋,出租并非首要目的,稳定性差,租赁房的居住功能存在缺陷,难以达到产权房的居家效果。与此不同,公共租赁住房则解决了个人出租住房数量短缺、运营不规范等问题,为中低收入无房群体提供数量充足、租期稳定、价格合理的住房。 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其公租房的承租权不得继承。 但是,在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后,其生前在公租房处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或者没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员,其生前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有权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由此可见,公租房的承租权不得继承。但是,同一户口地址的共同居住人,或者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有权继续履行该公租房的租赁合同成为新的承租人。 二、法律上办理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目前公租房的申请的具体条件还是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然后再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但是市民申请公租房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成年人,也就是需要年满18周岁; 2、申请人的家庭年收入或者是人均收入有一个最高的标准,不能够超过这个规定的值,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人均收入的值根据不同城市发展而定) 3、申请人应为辖区内城镇居民,或者申请人在市区内劳动关系稳定即已连续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或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有1年以上纳税记录;(部分城市限制有差异) 4、申请人及家庭在城区无产权房屋或者是房屋的建筑面积小于某一个面积。 三、公租房补贴针对哪些人群 (一)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通过公开摇号方式承租公租房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二)城六区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承租公租房并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 2、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已腾退。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4、所承租的公租房须通过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开摇号方式获得。 (三)本市其他区县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条件由区县政府自行确定,其余条件与城六区一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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