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十八岁以上的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的可以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原则上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