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卖部营业执照的注销: 1、纳税人到主管工商机关提交注销申请,领取并填写注销工商登记申请审批表; 2、交回发放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登报声明注销该企业; 4、登报后60日内拿该报纸及相关审批表到工商局; 5、取得注销回执。 小卖部营业执照的注销规定: 1、清理、核销发票,《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3、《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4、国税局注销单复印件,共管户提供,本项由各县级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5、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工商部门注销决定《营业执照》被吊销者提供;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综上所述,小卖部营业执照的注销有纳税人到主管工商机关提交注销申请,领取并填写注销工商登记申请审批表;登报后60日内拿该报纸及相关审批表到工商局。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六条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和办理登记提供指导和查询服务。 第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