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调解的程序 |
释义 | (一)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调换;(二)医患双方当事人可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三)调解应当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四)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笔录;(五)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按照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六)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告知其他解决途径;(七)分析医疗纠纷形成的原因,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纠纷防范意见和建议;(八)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服务。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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