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洛龙区办理离婚在哪里 |
释义 | 应当到洛阳市洛龙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正常工作日都可以办理,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洛龙区行政中心4楼。 一、办理离婚去哪里办理 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应当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签订好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发给离婚证。如果双方离婚意见不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判处离婚后,会下发离婚判决书。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调整,协议离婚受到婚姻冷静期的限制。 二、临海离婚在哪里办 应当到临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三、离婚协议该怎么办理 协议离婚的办理如下: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携带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各自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根据规定,在离婚冷静期满后,也就是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第三十一天至六十天内,双方还应当到民政局去申请颁发离婚证,否则也是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时要进行适当调解;另外,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离婚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时要分别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要交由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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