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单位的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1.“工作满一年”既包括本单位工作年限,也包括以前所有单位的工作年限(只要有证据可以证明这些工作年限)。如果在进现单位之前已经工作满一年,那么进入现单位就可以直接享受带薪年休假,只不过要按照入职日期折算应休天数。 2.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单位应当支付300%的工资来补偿。 单位拒不允休带薪年休假的或者拒不支付300%工资补偿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实施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