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金融衍生品属于高风险投资,投资者应该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金融衍生品的理财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投资者在投资之前应该对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科学评估,确保自己具备足够的承受能力,并合理的分散投资风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十七条 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根据客户的投资知识、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向客户说明证券投资的风险,告知客户警惕投机和谣言,认真审核客户的投资申请并积极对客户投资进行适当引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要约人在要约状中明确表示或者证实了要约内容和要求后,不得变更要求,也不得收回要约;受要约人在接受要约时应当明确表示接受意思,并在变更要求前,征得要约人的同意”。 3.《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按照客户的投资经验、投资风险承受能力、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客户的适当性,并在客户适当性评估结果基础上,为客户分类管理,并告知客户分类结果。” 以上是本文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