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孝感市保障性住房买断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不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指标,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 并且,贷款人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来购买保障性住房。 公积金还贷条件: 1、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收入、有固定住所(在贷款期间内不得变更)、并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 2、借款人需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并在缴存期间内连续缴存满六个月,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需有一定的余额,以便支付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和贷款利息等相关费用; 4、借款人需提供足够的质押物或担保措施,以保证公积金贷款的安全性。 综上所述,孝感市保障性住房买断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购买的房屋需要符合当地的规定、提取金额需要在一定范围内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