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措施都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1.自该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2.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 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从而构成《商标法》第8条第9项所述不良影响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 一、中国驰名商标特别保护内容有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要求驰名商标保护。 申请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申请不同或者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或者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驰名商标所有人对恶意注册不受五年限制。 二、驰名商标的认定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驰名商标的认定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了解程度; 2、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法律规定,对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不同或者不同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复制或者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13条第1款,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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