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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集团公司股权是否可以质押
释义
    集团公司的股权可以质押,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就可以进行质押,股权进行质押的,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且除非经过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否则出质后的股权不得转让。
    一、股权质押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股权质押的有效条件如下:
    1、股权需要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要想成为质押的对象,必须具备可转让性;
    2、必须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
    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以基金份额和股权质押的,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质押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其他股权质押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
    法律规定,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押,是指质押人以其股权为质押标的而设立的质押。
    二、股权出质代表什么意思
    股权出质是一种现已可行的融资担保方式,作为一种可以进行质押担保的权利,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股权质押自然人能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吗
    股权质押自然人能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以下权利可以质押: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
    3、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
    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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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3:40:10